对因故未能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的考生,省考试院安排一次补报名,具体安排如下:
1. 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9:00至23日16:30。
2. 报名地点:报名工作由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招生考试机构(以下统称各级招办)负责进行,考生到各级招办指定地点进行补报名。
3、前期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报名的考生,随此次报名一并补报,艺术、体育类不得补报。
4.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务必严格履行资格审查程序和报名公示制度。针对以“同等学力”报名的普通高中及中专、中职学校学生必须与高中阶段考生入学名单核对,确保无高中阶段学校二年级及一年级在校生违规报名。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予报名,防止极少数无报名资格的考生报名。
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务必当场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,现场摄像,现场录入考生信息,严格核对考生本人是否与身份证及报名预填表一致,防止出现张冠李戴。
补报名后必须打印信息确认表,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。报名信息确认表各级招办按要求留存。
此次补报名工作结束后,将不再办理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事宜。